该功能允许用户管理、选择项目标准集,并支持为系统和自定义构件添加类型和属性。自定义属性可被指定名称、类型和默认值。项目标准集支持导入和导出,方便快速进行项目配置。
使用类型属性管理器
点击“类型属性管理器”图标,可激活该功能窗口,如图所示。该窗口分为两个标签页:标准集、属性。
标准集
在“标准集”页签内,允许选择当前项目所应用标准集。项目标准集包含了一种配置下所有构件和属性的信息,与属性模板相似。
新增:创建新的标准集。
删除:删除当前选择的标准集。请注意,默认标准集不能被删除。
导入:选择并导入一个标准集.bzj文件到当前项目中。
导出:选择被导出的一个或多个标准集,并以.bzj文件储存至指定路径。
属性
在“属性”页签内,可切换专业分类,管理构件类型和属性集。专业分类默认展示当前所在专业模块。点击“类型”或“属性集”下方的+、-按钮,可对相应部分内容进行增加和减少。
- 专业分类:在类型属性管理器中,构件类型和属性以专业作为分隔。在进入本管理器时,默认选择当前所在的专业模块。允许通过专业分类下拉栏切换至其他专业模块。请注意,为减少不同专业间的互相影响,仅允许修改当前专业模块对应的类型和属性。切换至其他专业分类后,无修改权限。
- 为构件赋予属性:选中构件类型中一个或多个构件类型后,可在右侧属性集列表中选择希望被赋予至该构件的属性。勾选相应属性前的复选框,即可将该属性指定给构件。当同时勾选多个构件类型,且所选构件类型对应的属性集不相同时,属性集中将展示所有构件对应属性的交集。
构件类型勾选 | 属性集展示 |
---|---|
仅构件A | 1、2、3 |
仅构件B | 2、3、4 |
同时构件A和B | 2、3 |
- 构件类型:分为“系统类型”和“自定义类型”。系统类型即所选专业分类下默认具备的构件类型,不允许被删除;自定义类型即所选专业分类下默认不具备的构件类型,由用户创建,允许被删除。
- 增加构件类型:在弹窗内输入自定义构件名称。请注意,新建构件的名称不应和已有构件名称重复。
- 增加属性:在弹窗内输入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和默认值。新建属性的属性名称不应和以后属性名称重复。属性类型为下拉选择形式,包括文本、整数、数值、是否、枚举、附件。默认值允许为空白。
在模型中应用自定义类型和属性
使用类型属性管理器建立构件类型和属性的关联之后,可在模型中将其应用至构件上。
以下图所示关联关系为例,将“自定义类型1”赋予结构专业下由基本建模-立方体工具绘制的几何体上。
在模型中选中希望被赋予信息的构件,从属性栏中“构件类型”下拉栏中选择目标类型后,该类型对应的属性和默认值即被赋予至该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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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栏中选择构件类型 | 构件已被赋予新的类型和属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