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属性

  在“属性”页签内,可切换专业分类,管理构件类型和属性集。专业分类默认展示当前所在专业模块。点击“类型”或“属性集”下方的+、-按钮,可对相应部分内容进行增加和减少。

图 4.2-2 定义属性

  专业分类:在类型属性管理器中,构件类型和属性以专业作为分隔。在进入本管理器时,默认选择当前所在的专业模块。允许通过专业分类下拉栏切换至其他专业模块。请注意,为减少不同专业间的互相影响,仅允许修改当前专业模块对应的类型和属性。切换至其他专业分类后,无修改权限。
  为构件赋予属性:选中构件类型中一个或多个构件类型后,可在右侧属性集列表中选择希望被赋予至该构件的属性。勾选相应属性前的复选框,即可将该属性指定给构件。当同时勾选多个构件类型,且所选构件类型对应的属性集不相同时,属性集中将展示所有构件对应属性的交集。

  构件类型:分为“系统类型”和“自定义类型”。系统类型即所选专业分类下默认具备的构件类型,不允许被删除;自定义类型即所选专业分类下默认不具备的构件类型,由用户创建,允许被删除。
  增加构件类型:在弹窗内输入自定义构件名称。请注意,新建构件的名称不应和已有构件名称重复。
  增加属性:在弹窗内输入属性名称、属性类型和默认值。新建属性的属性名称不应和以后属性名称重复。属性类型为下拉选择形式,包括文本、整数、数值、是否、枚举。默认值允许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