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 复制

  使用复制工具可以创建对象副本,并将副本移动到指定位置。默认为多重复制。选中要复制的构件,单击“复制”命令,鼠标单击左键指定起点,再次单击左键指定终点,可以实现对选中的构件进行复制;或者点击“复制”命令,选择要移动的构件,单击右键确认结束选择构件的命令,单击左键指定起点,再次单击左键指定终点,也可以实现对选中的构件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