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 上海地区指标

上海地区指标主要包括装配率和两种预制率计算方法。程序按沪建建材〔2019〕765号文(以下简称《沪计算细则》)相关要求计算相应构件比例。用户通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工艺做法并勾选选项,程序自动考虑相应修正系数计算预制率。也可根据预制率统计结果,以及用户自行填写的内装比例,进行后续装配率的计算。该计算细则规定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 方法一:体积占比法

    根据《沪计算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建筑单体预制率:



需要补充说明,在统计构件总体积时,包括外围护(承重和非承重)、内承重墙、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不包括非承重内隔墙。因此增设指定外围护墙选项,在计算前指定外围护墙的范围。程序会自动搜索到所有参与计算的外围护构件并显红,在程序搜索自动结果的基础上,可通过单击构件增减参与计算的构件。

点击“显示非承重墙”,非承重围护墙会以黄色显示。

点击“清除已选”,清除当前选择结果,同时构件已选个数归“0”。

点击重新搜索,清除当前选择结果,恢复默认最初程序选择结果。

程序按照此处选择结果统计外围护墙的总体积。


根据《沪计算细则》,此外需要说明:预制叠合构件体积包括叠合现浇层部分;板类构件进行体积计算时,分子分母均扣除面积≥1㎡的洞口;外围护砌筑墙体体积需计入本公式分母“构件总体积”,分子分母均扣除面积≥1㎡的洞口;其他墙体,分子分母同时不扣除门窗等洞口。同时考虑从与国标一致的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和预制剪力墙板高度≤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程序目前各构件算法如下图所示:



在修正系数选项中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选取相应工艺工法,由程序自动计算修正系数加分项。各选项和修正系数表详下图所示:


【调整系数】修改此数值可对最终计算的预制率结果进行调整。

【仅计算预制率】勾选该项,仅计算预制率结果,不计算装配率。

  • 方法二:权重系数法

    根据《沪计算细则》,权重系数计算公式为:



构件修正系数同方法一取值,新增权重系数。根据不同结构类型和结构体系《沪计算细则》给出了相应权重系数取值表,详右图:


在界面中选择项目的结构体系,程序会根据构件类型自动判断相应权重系数。需要注意此时剪力墙、柱、梁均统计的是构件中心线长度;板、楼梯统计的是水平投影面积。各构件算法详见下表:



根据《沪计算细则》,此外需要说明:板按水平投影面积统计,板边统计至支承构件边。包含除楼梯梯段板以外的平面构件(包括楼梯休息平台板、空调板、阳台板等),面积≥1㎡的应在分子分母同时去除。剪力墙结构中的少量框架柱,按柱长边尺寸计入墙长、权重系数按墙取。凸窗水平投影中心线长度取值,计入墙。当勾选采用整体预制凸窗,构件修正系数乘1.3倍。

凸窗水平投影中心线长度计算方法:


  • 上海装配率

    根据《沪计算细则》规定:建筑单体装配率,是指建筑单体±0.000 以上主体结构、外围护、内装部品(技术)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在程序界面中输入各内装项目的工法和比例,程序根据预制率结果加号上内装部品修正系数进行计算,输出最终装配率结果。各设置界面如下:



填写相应比例后,输出最终装配率计算结果,左侧可切换选择查看各项详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