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 浙江装配率
浙江省装配率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相关条文进行统计,以下简称《浙江省标》,规定单体建筑装配率需应不低于50%,计算公式同国标装配率。
- 总体信息
用户可在总信息中选择所需计算的楼层以及项目基础信息,此处同7.1.2国标装配率章节,启动界面如下:
- 主体结构:
【竖向构件】:提供“预制竖向构件”、“采用高精度模板或成型钢筋”的选项,其中后者提供“构件查删”功能,点击可进入选择界面,选取相应的做法的竖向构件,统计对应混凝土量的体积比,评分标准详下图:
根据《浙江省标》4.0.6和4.0.7条,同时采用高精度模板和成型钢筋时,可同时计分;竖向预制构件满足≥35%要求,且其余竖向构件采用高精度模板,评分可取竖向构件评评分+修正后的高精度模板的评分统计。
区别于国标装配率,可计入竖向构件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增加新的判定条件:当柱截面较小尺寸大于800mm时,可计入预制体积的后浇混凝土高度取柱截面较小尺寸。
【水平构件】:
根据《浙江省标》4.0.11条文说明,增设图示选项,对应结果按照条文说明进行进行折减,其余同国标装配率计算方法。
![](/uploads/pkpm-pc1/images/m_059bddd03a6db86b432507f0e8ad63a7_r.png) - 围护墙和内隔墙:同7.1.8河北装配率
- 装修和设备管线
此项包括装修和设备管线的应用占比,默认勾选全装修选项。其余各项采用手动输入应用占比,数值填写范围0.00-1.00。也可补充插入EXCEL表格到报告书中。程序界面和评分标准如下图所示:
设置完成点击“计算”和“生成报告书”,输出相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