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工具可以将选定图元复制并放置到当前视图指定位置,也可使用追踪器坐标参数输入实现精确复制。
参数

【复制抬头栏】抬头栏中可以设置复制的方式和约束条件:
【连续复制】勾选可以连续操作复制多个副本,同时可进行基点方式选择;不勾选连续复制,此时【基点选择】下拉列表灰显不可选,复制一个副本即可结束命令。
【上一点为基点】连续复制过程中计算复制距离的基点会依次变化,以上一步交互确定的点(上一个复制目标点)做为下一步复制的基点。
【重复相同基点】连续复制过程中计算复制距离的基点永远保持为第一步指定的复制基点。
交互流程
选择要复制的图元:
(1)先选中图元,然后点击“复制”按钮激活“复制”命令;
(2)或先点击“复制”按钮激活“复制”命令,再选中图元,右键确认选择内容。
确定复制的基点。
确定复制的目标点,完成复制退出工具。